[常駐]東吳大學化學系獎助學生體育競賽補助作業要點
東吳大學化學系獎助學生體育競賽補助作業要點
114 年 11 月 18 日系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
本系為鼓勵學生參與體育競賽,提升本系運動風氣,特訂定東吳大學化學系獎助學生體育競賽補助作業要點
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第二條
本要點之獎助經費來源為系友捐款,經費用罄時,本系有權利終止補助。
獲補助人需出席該學年度或下一學年舉辦之系友大會。
第三條
補助對象為本系在學之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。
第四條
參加全國性(至少三校)、區域性或全校性之學生體育競賽,均可申請獎助;全國性體育競賽獎助壹仟元,本校全校性體育競賽獎助伍佰元,以「助學金」方式撥付。
第五條
每一學生,每一學年度,僅能申請獎助參加全國性、區域性及全校性之學生體育競賽各一次。
第六條
應於競賽當學期結束前申請;競賽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報告及完成經費結報。
第七條
本要點經系務會議核定後發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