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常駐]東吳大學化學系系友助學金辦法
東吳大學化學系系友助學金辦法
114年11月18日系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
為回饋協助母系清寒急難學生持續學業,本系系友特捐贈設置本助學金,訂定
「東吳大學化學系系友助學金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本助學金經費來源為系友捐款,經費用罄時,本系有權利終止補助。
第二條
本助學金每學期第10週由學系辦公室公告申請。每學期補助四名,每名5,000
元。
第三條 本助學金申請相關規定如下:
ㄧ、申請對象:本系學生。
二、申請手續:申請者需備妥下列文件,向學系辦公室遞交資料:
1. 本校成績證明,一年級新生第一學期不需成績單。
2. 家境清寒有財務困難者,由教師推薦或具清寒證明。
第五條
本助學金由學系主任邀請二位本系專任教師組成初審委員會,再經系務會議討
論決議。
第六條
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核定後發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相關附件: 東吳大學化學系系友助學金辦法.pdf